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24]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3-14
实施时间: 2024-3-14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
  为做好本市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财库〔2023〕21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