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告202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3-15
实施时间: 2024-4-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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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我省自2024年4月1日起,优化调整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内容
  自2024年4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仍按照原渠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具体范围是:
  (一)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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