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市监规[2023]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12-30
实施时间: 2023-12-30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行动态调整,《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 版)》不再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30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