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12366热线2024年2月热点问题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3-13
实施时间: 2024-3-13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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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享受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发生留抵退税或留抵税额抵减欠税(以下简称“留抵抵欠”)后,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是否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的留抵税额,是按规定可抵扣但尚未抵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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