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不适宜市场主体名称纠正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市监登[2023]80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6-29
实施时间: 2023-8-1
失效时间: 2028-7-3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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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各有关处室、单位:
  《青海省不适宜市场主体名称纠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局2023年度第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办法》是我省规范不适宜市场主体名称纠正行为,提升市场主体名称规范化水平的重要制度,既有利于各级登记机关规范开展不适宜市场主体名称纠正工作,也利于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各级登记机关要提高对《办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力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提升名称规范化水平。省局登记注册处要会同信息中心持续完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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