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符合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3-12-29
实施时间: 2023-12-29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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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公告)和《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核定的通知》(苏商资〔2023〕534号)规定,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对各地初审报送的申请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核定常州市康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等7家外资研发中心为江苏省符合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外资研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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