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4-2-28
实施时间: 2024-2-28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商务局: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自3月1日起施行。为积极推进我省二手车出口业务,指导企业做好企业申报和出口许可证申领等工作,我厅梳理了相关工作指引(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市商务局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支持本地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