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符合进口税收政策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8-29
实施时间: 2023-8-29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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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南京关区各海关,江苏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
  为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和《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南京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2021-2025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苏商资〔2021〕318号)规定,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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