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税进口资格核定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科成字[2021]9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7-28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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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税进口资格核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十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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