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科企秘[2024]5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2-19
实施时间: 2024-2-1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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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就我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1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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