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财库[2023]119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审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4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1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巢湖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安徽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合肥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新安银行: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根据省级财政管理工作需要,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审计厅联合修订了《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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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省直预算单位开立(变更)银行账户申请表.xls    
附件2:安徽省省直预算单位开立(变更)银行账户核准书.xls    
附件3:省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xls    
附件4:省直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