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人社发[2019]1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9-9-25
实施时间: 2019-10-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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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省属各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9月25日

  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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