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自然资储量[2024]45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2-8
实施时间: 2024-2-8
失效时间: 2029-2-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5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云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通知如下:
  一、为有效活跃矿业权出让市场,降低矿业权取得门槛,非油气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主要依据矿业权面积,综合考虑成矿条件、勘查程度等因素确定,不与资源储量挂钩,云南省非油气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详见附件1。
  起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云南省非油气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png    
2.云南省油气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