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23]1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4-1
实施时间: 2023-4-1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5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青岛)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
  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是会计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推进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