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转发《财政部 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24]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2
实施时间: 2024-1-12
法规类型: 地方性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6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青岛)财政局、国资委,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会计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市场经济活动的基础,高质量发展需要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