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4]2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3-7
实施时间: 2024-3-7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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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行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申报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统称执业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可申请当年度内部培训资格:
  1.至少有50名注册会计师;
  2.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3.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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