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0-5-20
实施时间: 2020-5-20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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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8〕4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9号)要求,结合我市会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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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doc    
2.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