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6-17
实施时间: 2022-6-17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收益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直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2〕45号)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租金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承租市内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国有房屋(住宅用途除外),在合同有效期内最终承租方为制造业的小微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辖区行政区域的,再减免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最高减免6个月租金。
  二、关于制造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