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办事指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3-11
实施时间: 2022-3-11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4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服务事项名称
  (一)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二)台湾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三)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二、设立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4号)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三)《关于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项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