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的申报指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7-18
实施时间: 2022-7-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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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受托实施事项
  (一)委托单位: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二)受托单位: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三)受委托实施事项: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要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
  (四)适用范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团体。如妇联、科协、社科联、文联、台联、侨联、残联、贸促会、红十字会等。
  二、事项办理依据
  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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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的申报指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