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人社发[2021]1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9-26
实施时间: 2021-9-2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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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精神,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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