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注协综[2024]1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2-26
实施时间: 2024-2-2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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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号)要求,为加强财会监督,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扎实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
  (一)总体要求。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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