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地址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3-1
实施时间: 2024-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5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便利纳税人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选择邮寄方式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我省指定的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受理点,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3号税务大厦2410室, 联系人: 熊怡, 联系电话: 0851-86979816。
  为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