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深化经营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的意见
发文文号: 沪市监规范[202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3-1
实施时间: 2024-2-18
失效时间: 2029-2-17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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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医疗保障局,各区公积金管理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便捷经营主体依法、有序退出,现就全面深化经营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优化登记程序
  深入推进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增强经营主体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获得感,持续优化登记程序。
  (一)明确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简易注销登记适用除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按照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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