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报备及业务收入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注协[2024]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2-23
实施时间: 2024-2-23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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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注协《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号)和省注协《年度业务收入信息发布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财务报表报备及业务收入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工作
  (一)报送范围和时间
  1. 凡在我省设立的事务所(包括外省在吉林省设立的分所)应按照规定向我会报送2023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
  2. 撤销所应在申请撤销的同时,及时在系统中上报当年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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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