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资[2024]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2-7
实施时间: 2024-2-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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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3〕130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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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xls    
2.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docx    
3.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