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科研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核定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6-21
实施时间: 2022-7-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5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通知(国科发政〔2021〕2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民政厅、银川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研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核定办法》,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