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等部门印发《甘肃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发改就业[2023]560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0-25
实施时间: 2023-10-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6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及兰州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发改就业〔2023〕1017号)精神,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了《甘肃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厅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