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注会协[2024]1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2-22
实施时间: 2024-2-2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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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扎实推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
  (一)参与对象
  凡2023年12月31日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省外会计师事务所设在福建省内的分所(以下通称“事务所”),均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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