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
发文文号: 吉财监[2023]4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13
实施时间: 2023-1-13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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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2﹞487号)要求,我厅于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对你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021年,你单位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未编制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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