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新一轮清费减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税[2019]9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2-2
实施时间: 2019-2-2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清费减负政策措施,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厅、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制定了《吉林省新一轮清费减负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对照相关清费减负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新一轮清费减负工作方案
  吉林省财政厅            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