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17]7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4-24
实施时间: 2017-4-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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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和《商务部等11部门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的通知》(商建字〔2016〕8号)精神,推进我省二手车便利交易,促进二手车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市场环境。凡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以前出台的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要及时清理和取消。已依法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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