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建价[2018]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8-5-3
实施时间: 2018-5-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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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水务局,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全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有关增值税税率计算作如下调整:
  一、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依据的调整范围
  1.各专业定额的材料费原适用税率17%和11%的,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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