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税发[2020]8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2-24
实施时间: 2020-12-2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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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各项要求,紧密结合浙江工作实际,充分体现浙江改革特色,持续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化水平,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份,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一)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打通&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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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贯彻落实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任务分工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