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单户试点成本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2-22
实施时间: 2024-2-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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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测算确定部分从事中成药生产、毛皮加工行业纳税人的2024年农产品耗用率。现将2024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中成药生产行业纳税人名单及农产品耗用率(见附件1)、毛皮制品加工行业纳税人名单以及农产品耗用率(见附件2)进行通告。
  纳税人应按照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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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24年中成药生产行业纳税人名单及农产品耗用率.xls    
2.2024年毛皮制品加工行业纳税人名单及农产品耗用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