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期将纳税信息纳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建筑函[2022]1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22-3-24
实施时间: 2022-3-24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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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反映,由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需要,以及部分地区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纳税信息。经研究,省厅《关于采集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信息的通知》(闽建筑〔2021〕24号)规定的2022年4月1日起将纳税信息纳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房建类)序列,调整至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每年度纳税信息评价有效期从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企业应于每年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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