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支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建城建字[2020]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3-23
实施时间: 2020-3-23
失效时间: 2023-3-23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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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有效缓解停车难,省有关部门制定了支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停车设施应为独立形式,向社会开放。具体适用的公共停车项目,由各市住建(城管)部门会同公安、自然资源、发改、财政等部门确定。(住建、城管或当地政府确定的部门牵头)
  二、完善用地政策。向社会开放的非营利性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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