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建规范[2019]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9-4-15
实施时间: 2019-4-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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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住建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的要求,现对《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5号)中的有关建筑业增值税税率调整如下:
  一、一般计税的建设项目,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工程造价计算公式调整为: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9%),其中9%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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