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明确重庆市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建市场[2021]4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12-20
实施时间: 2021-10-1
法规类型: 房产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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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财政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支持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落实好有关税收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通知如下:
  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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