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建价[2019]4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9-3-28
实施时间: 2019-4-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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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计费标准由10%调整为9%。
  二、湖南省一般计税办法条件下材料含税预算价格中综合税率调整如下:
  1.适用增值税税率3%的自产自销材料的综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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