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注协发[2024]1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2-18
实施时间: 2024-2-1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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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扎实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
  (一)总体要求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事务所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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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