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资[2024]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8
实施时间: 2024-1-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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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省财政厅联系人及电话:尹  旭,020-83176696;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成静婷,020-83132591)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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