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资[2024]1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1-19
实施时间: 2024-1-19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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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3〕139号),现就编报《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以下称《决算报告》)工作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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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pdf    
2.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补充指标表]及编制说明.pdf    
3.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pdf    
4.2023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提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