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切实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购[2022]3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11-1
实施时间: 2022-1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5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和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要求,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2〕15号),明确了通过预留采购份额、给予价格扣除的评审优惠、保障合同款项支付、推进订单融资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执行情况,现就切实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提出进一步要求如下:
  一、采购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