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十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法[2022]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3-12-30
实施时间: 2023-12-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5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区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深财法〔2018〕26号)的文件规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对我市有关单位提交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第十四批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如附件所示,根据认定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深圳市第十四批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