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关于2023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2-8
实施时间: 2024-2-8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6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辖内各相关企业、个人、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市监信〔2019〕238号)等规定,现就2023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报送主体和报送时间: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以下称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