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商贸研[2022]9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4-3
实施时间: 2022-4-3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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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南京海关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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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江苏省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