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26部门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文文号: 苏商服[202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30
实施时间: 2023-1-30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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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近期,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2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商服贸发〔2022〕102号)。为认真贯彻国家部委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推进我省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江苏文化走出去,江苏省商务厅等26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商务厅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  中共江苏省委网信办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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