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操作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科技规[202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民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23
实施时间: 2021-9-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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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民政局、税务局、相关各海关: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5部门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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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操作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