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区深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政办发[2023]2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3-1-4
实施时间: 2023-1-4
失效时间: 2024-5-19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阅读人次: 5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区深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区深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
  减免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丽水市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丽政办发[2024]39号
发文部门: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24-5-20
实施时间:2024-5-20